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北區粉嶺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6日及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3日,每日凌晨1時至上午5時30分,下列路段將實施下述臨時車速限制:

  1. 粉嶺公路(東行)由其與白石凹交匯處交界處以西約520米處起,至其與同一交界處以西約20米交界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2. 粉嶺公路(東行)由其與白石凹交匯處交界處以西約20米處起,至其與金錢路行人天橋(近何東學校)以東約170米交界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及
  3. 青山公路-洲頭段通往粉嶺公路(東行)的支路由其與粉嶺公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4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10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