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北區粉嶺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2月12日至3月7日期間(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每日凌晨零時至上午5時30分,粉嶺公路下列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10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