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灣仔麥加力歌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2月13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麥加力歌街由其與太原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b) 麥加力歌街由其與皇后大道東交界以北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6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