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
上水彩園路長度超逾12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2月27日上午10時起至2026年6月30日下午6時期間,介乎彩發街及彩順街之間的一段彩園路將劃為長度超逾12米車輛全日24小時禁區。

除公共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全日24小時一律禁止駕駛長度超逾12米的車輛進入上述禁區由彩發街與彩順街之間的一段彩園路。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