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3月13日上午10時起,彩興里以東的一段彩興路將每日上午7時至上午9時30分及中午12時至下午5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劃為學習駕駛人士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學習駕駛人士一律禁止把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