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3月16日上午9時起,迎東路由其與錦東街的交界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根據2025年8月15日第5064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的臨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 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