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油麻地炮台街長度超逾8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第374G章 )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9月15日,位於炮台街最北端的盡頭路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長度超逾8米車輛臨時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8米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