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隧道(政府)規例 (368A)

以無亭模式營運的隧道的繳費方式

本人現依據行車隧道(政府)規例(第368A章)第12AAC(3)條所賦予的權力,為施行第12AAC(1)(b) 條,指明由2026316日起,下列繳費方式為車輛就每次使用隧道而須於該車輛當次使用而進入該隧道後的14個營業日內繳付隧道費的繳費方式: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