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在2026年3月24日及26日,由凌晨0時1分起至上午6時止,屯門公路南行由其與青田交匯處南行支路交界以南約260米處起,至其與皇珠路南行支路交界以北約90米處止,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