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灣仔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3月20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禮頓道由其與禮頓里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6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b) 禮頓里由其與禮頓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c) 雲地利道由其與樂活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5米處止的東面及西面路旁行車線;
(d) 樂活道由其與雲地利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e) 通往禮頓山的未命名通路由其與樂活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5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f) 連道由其與加路連山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g) 加路連山由其與連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6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