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條(第374G章)
沙田石門安耀街長度超逾10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條》(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6月13日,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每日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6時,介乎安群街與位於安睦街、安明街及安耀街交界處迴旋處的安耀街(西行),暫劃為長度超逾10米車輛臨時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10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