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南區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3月27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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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公園道由其與近燈柱編號51314的未命名道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15米處止的路段;
- 海洋公園道由其與近燈柱編號51313的未命名道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0米處止的路段;
- 黃竹坑徑由其與南風徑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0米處止的路段;
- 南風徑由其與黃竹坑徑交界以北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 壽臣山道東由其與壽山村道交界以東約7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2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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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落乘客;或
-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