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古洞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5月1日上午7時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 青山公路-洲頭段與古洞北路交界處的迴旋處;
- 青山公路-洲頭段西行由其與古洞北路交界處的迴旋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80米處止;
- 青山公路-洲頭段西行由其與古洞北路交界處的迴旋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東約10米處止;
- 青山公路-洲頭段東行由其與古洞北路交界處的迴旋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15米處止;
- 青山公路-洲頭段東行由其與古洞北路交界處的迴旋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東約10米處止;
- 古洞北路北行由其與青山公路-洲頭段交界處的迴旋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北約20米處止;
- 古洞北路北行由其與青山公路-洲頭段交界處的迴旋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南約15米處止;
- 古洞北路南行由其與青山公路-洲頭段交界處的迴旋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北約15米處止;
- 古洞北路南行由其與青山公路-洲頭段交界處的迴旋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南約20米處止;
- 鄉梓路東行由其與柏壽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30米處;及
- 柏壽路南行由其與鄉梓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南約15米處。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 上落乘客;或
-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根據2026年第1982號政府公告所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