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第374章,附屬法例G)
粉嶺粉嶺繞道、鳳嶺路、沙頭角公路-龍躍頭段及安居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5月3日上午8時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 粉嶺繞道由其與鳳嶺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0米處止的路段;
- 鳳嶺路由其與粉嶺繞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0米處止的路段;
- 沙頭角公路-龍躍頭段與粉嶺繞道支路交界處的迴旋處;
- 沙頭角公路-龍躍頭段(北行)由其與粉嶺繞道(北行)支路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 沙頭角公路-龍躍頭段(北行)由其與粉嶺繞道(南行)支路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 沙頭角公路-龍躍頭段(南行)由其與粉嶺繞道(南行)支路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6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 沙頭角公路-龍躍頭段(南行)由其與安居街(北行)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 安居街(北行)由其與沙頭角公路-龍躍頭段(南行) 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0米處止的路段;
- 粉嶺繞道(北行)支路由其與沙頭角公路-龍躍頭段(北行)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5米處止的路段;及
- 粉嶺繞道(南行)支路由其與沙頭角公路-龍躍頭段(北行)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5米處止的路段。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 上落乘客;或
-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