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5月10日上午3時至2028年5月7日上午5時30分,文林路由其與文禮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70米處止的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長度超逾10米車輛臨時禁區。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司機一律禁止駕駛長度超逾10米的車輛駛進入上述禁區。
有關長度超逾10米車輛臨時禁區的確實範圍,於附表的圖則上以影線示明。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