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G章)
大圍文禮路及文林路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下列路段將於以下時段劃為全日24小時臨時限制區:
由2026年5月9日中午12時至2028年5月7日上午5時30分
- 文禮路(近燈柱編號N5017)由其與文林路交界以南約9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3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 文禮路(近燈柱編號N4043)由其與文林路交界以東約5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 文禮路(近燈柱編號N4041)由其與文林路交界以西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 文林路(近燈柱編號N4041)由其與文禮路交界以北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由2026年5月9日下午9時至2028年5月7日上午5時30分
- 文林路(近燈柱編號N5012)由其與文禮路交界以東約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 文禮路(近燈柱編號N5012)由其與文林路交界以南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由2026年5月10日上午3時至2028年5月7日上午5時30分
- 文林路(近燈柱編號N5012)由其與文禮路交界以東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 文禮路(近燈柱編號N5012)由其與文林路交界以南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 文禮路(近燈柱編號N5017)由其與文林路交界以南約9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2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 文禮路(近燈柱編號N4041)由其與文林路交界以東約5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 文林路(近燈柱編號N4041)由其與文禮路交界以北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 上落乘客;或
-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