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374)
新田公路及粉嶺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間,每日由晚上10時起至翌日上午6時止,新田公路及粉嶺公路下列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i)    粉嶺公路(西行)介乎約里程標誌3B處及約里程標誌31.4B處之間的路段;及
(ii)   新田公路(西行)介乎約里程標誌4B處及約里程標誌31.7B處之間的路段。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