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5月8日上午8時起至2026年8月14日上午8時止,下列路段暫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撒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