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6月2日凌晨0時01分至2026年8月15日晚上11時59分,由將軍澳—藍田隧道(東行)管道入口起,至其通往將軍澳/將軍澳藍田隧道公路的支路出口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3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