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北區粉嶺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6月2日及4日,每日由凌晨1時起至上午6時止,下列路段實施下述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