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6月8日上午8時起,至2026年7月6日下午6時止,平定道東由其與豐盛街交界以西約1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95米處止的路段,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7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