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土瓜灣新碼頭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68日上午8時起至2026718日下午6時止,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1. 新碼頭街由其與美景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3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2. 新碼頭街由其與美景街交界以東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6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