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例(第374章)
延長九龍灣啓褔道臨時車速限制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374) 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630日下午6時起,至20261231日下午6時止,下列路段將繼續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1. 啓福道東行由其與啟德隧道出口以東約100米處起,至該起點以東約840米處止的路段;及

    2. 啓福道東行通往觀塘繞道東行的支路由其與宏光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50米處止的路段。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