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
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延長葵涌葵涌道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6月30日上午8時01分至2026年7月31日上午8時,下列路段將繼續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 葵涌道(北行)由其與貨櫃碼頭南路的南面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430米處止的路段;
- 葵涌道(北行)由其與貨櫃碼頭南路的南面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30米處止的路段;及
- 葵涌道(南行)由其與荔景山路(南行)交界以南約16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895米處止的路段。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