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延長何文田忠孝街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7月8日下午6時起,至202778日下午6時止,忠孝街的下列路段,於下列指定時間將繼續暫劃為限制區:

全日24小時

忠孝街(北行)由其與孝民街南面交界以北約2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3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每日上午7時至午夜12

忠孝街(北行)由其與孝民街南面交界以北約2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4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