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7月8日下午6時起,至2027年7月8日下午6時止,忠孝街的下列路段,於下列指定時間將繼續暫劃為限制區:
全日24小時
忠孝街(北行)由其與孝民街南面交界以北約2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3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每日上午7時至午夜12時
忠孝街(北行)由其與孝民街南面交界以北約2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4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