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23日(星期日除外),每日由凌晨0時1分起至上午6時止,港深西部公路南行由里程標誌6.1S以北約25米處起,至里程標誌7.6S以南約55米處止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8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