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元朗錦田繞道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7月11日至2027年1月5日,每日由上午8時起至下午6時止,錦田繞道東行由其與錦慶路的交界處以東約35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東約780米處止的路段,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