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374)
屯門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7月13日至7月18日,每日由凌晨0時1分起至上午6時止,下列路段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1. 屯門公路北行由燈柱編號GC0522以南約15米處起,至燈柱編號GD1979以北約20米處止;及
    2. 屯門公路南行由燈柱編號GC0555以北約135米處起,至燈柱編號GC0524以南約10米處止。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