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大角咀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7月13日上午10時起,大角咀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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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發道由其與大角咀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 必發道由其與大角咀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3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 詩歌舞街由其與楓樹街交界以西約6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4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 大角咀道由其與必發道交界以北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 柳樹街由其與大角咀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 柳樹街由其與楓樹街交界以西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