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旺角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7月13日上午10時起,旺角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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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限街由其與荔枝角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 界限街由其與西洋菜北街交界以西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 運動場道由其與通菜街交界以西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 運動場道由其與通菜街交界以西約7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 西洋菜北街由其與界限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5米處止的路段;
- 大南街由其與太子道西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5米處止的路段;及
- 通菜街由其與運動場道交界以南約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0米處止的路段。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