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荔枝角呈祥道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374) 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7月26日及2026年8月2日,每日由上午9時起,至下午6時止,呈祥道西行由其與蝴蝶谷道交界以西約1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