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觀塘近茶果嶺海濱公園的未命名道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731日下午3時起,觀塘下列路段將劃為限制區:

全日24小時

  1. 近茶果嶺海濱公園的未命名道路由其與偉業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2. 近茶果嶺海濱公園的未命名道路由其與偉業街交界以西約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9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3. 近茶果嶺海濱公園的未命名道路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每日上午8時至上午10時及下午5時至下午7

  1. 近茶果嶺海濱公園的未命名道路由其與偉業街交界以西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6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郭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