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
油麻地渡船街天橋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374) 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202683日上午8時起至2026815日止,渡船街天橋(南行)由其與窩打老道交界以南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05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郭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