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8月1日上午10時至2026年8月10日上午10時,馬會道(北行)由其與新運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7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7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根據2026年第4022號政府公告所實施的每小時5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郭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