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20日(星期日除外),每日由晚上10時起至翌日上午6時止,港深西部公路南行由里程標誌6.1S以北約30米處起,至里程標誌8.0S以南約55米處止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8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郭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