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元朗聚星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7月31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聚星路北行由其與屏廈路的交界以北約2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北約34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b)   聚星路南行由其與屏廈路的交界以北約3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北約34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郭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