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8月2日上午6時01分起,至2026年10月31日上午6時止,西九龍公路(南行)由約里程標誌4.8處起,至約里程標誌3.0處止的路段,實施每小時7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郭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