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大圍文禮路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817日下午4時至202857日上午530分,文禮路(近燈柱編號N5012)由其與文林路交界以南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9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