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8月17日下午4時至2028年5月7日上午5時30分,文禮路(近燈柱編號N5012)由其與文林路交界以南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9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