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西九龍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下列路段實施以下臨時車速限制:
1. 於2026年8月17日及20日每日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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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九龍公路北行由約里程標誌3.3處起,至約里程標誌3.8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及
- 西九龍公路北行由約里程標誌3.8處起,至約里程標誌4.9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2. 於2026年8月19日、24日、25日及27日每日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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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九龍公路北行由約里程標誌3.3處起,至約里程標誌3.8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及
- 西九龍公路北行由約里程標誌3.8處起,至約里程標誌5.3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