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374附屬法例G)
粉嶺樂業路及安福街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8月28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1. 樂業路由其與安福街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5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2. 樂業路由其與安福街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及
  3. 安福街由其與樂業路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0米處止的東面及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