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9月4日上午10時起,金巴利道由其與彌敦道交界以東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65米處止的一段北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 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何廣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