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屯門屯門碼頭巴士總站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9月14日上午10時至2026年11月30日上午10時止,屯門碼頭巴士總站東面最盡處第二條停車灣全日24小時暫劃為禁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何廣鏗
交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