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374)
大埔公路-沙田段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9月15日、17日、22日、24日及29日,每日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6時,大埔公路-沙田段(北行)由其與沙田鄉事會路交界以南約3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北約1140米處止的路段將於不同時間受每小時80公里或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上述的車速限制,可不時按照本公告以豎立、展示、更換、移走或修改交通標誌而更改,以確保機動車輛司機對於在該路段上須遵守的車速限制,獲得充分指引。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