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
釐定為公共小巴、公共巴士、的士及網約車司機提供職前課程的職前訓練學校的指定或指定續期的費用
釐定公共小巴、公共巴士、的士及網約車職前課程以及發出修習證書或課程證書的最高費用
現公布本人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102I(5)條所賦予的權力,已釐定下列費用:
(1) 由2026年9月11日起生效,指定一間為公共小巴、公共巴士、的士及網約車司機提供職前課程的職前訓練學校,或為該指定續期的費用為港幣19,250元;及
(2) 由2026年9月11日起生效,職前訓練學校東主就提供公共小巴、公共巴士、的士及網約車司機職前課程及發出修習證書或課程證書所收取的最高費用如下:
(a) 公共小巴、公共巴士或的士司機職前課程,包括一個基礎單元及一個關於該車輛類別的專屬單元為港幣1,500元;
(b) 網約車司機職前課程,包括一個基礎單元及一個關於網約車的專屬單元為港幣1,350元;
(c) 一個公共小巴、公共巴士、的士或網約車司機基礎單元為港幣750元;
(d) 一個關於公共小巴、公共巴士或的士的專屬單元為港幣750元;
(e) 一個關於網約車的專屬單元為港幣600元;及
(f) 發出一份修習證書或一份課程證書為港幣30元。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