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G章)
荃灣馬灣路及珀林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9月23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1. 馬灣路與珀林路之間的迴旋處(的士上落客點除外);
    2. 馬灣路(北行)由其與馬灣路與珀林路之間的迴旋處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南約13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3. 珀林路(西行)由其與馬灣路與珀林路之間的迴旋處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1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4. 珀林路(東行)由其與馬灣路與珀林路之間的迴旋處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23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