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止(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每日由晚上10時起至翌日上午6時止,青朗公路北行由約里程標誌22.3處起,至約里程標誌23.4處止的路段,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