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延長旺角康樂街超逾10米車輛臨時禁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止,康樂街介乎快富街與亞皆老街之間的路段,每日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6時,繼續暫劃為長度超逾10米的車輛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10米的車輛駛入上述臨時禁區。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