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9月25日上午10時起,青康路(東行)由其與涌美路交界以東約15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7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根據2023年6月30日第3924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