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延長臨時撤銷屯門屯興路長度超逾10米車輛禁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6年9月30日下午6時起至2027年9月30日下午6時止,現時於屯興路的長度超逾10米車輛禁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
交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