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6年11月7日及8日,每日上午6時至下午5時期間,下列路段暫劃為私家車、巴士、小型巴士、貨車、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禁區(緊急救援車輛及下列指定的車輛除外)。
除上述指定的車輛或持有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私家車、巴士、小型巴士、貨車、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一律禁止進入上述禁區。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